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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扬州市头桥医械小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3/8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扬州市头桥医械小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规划名称:扬州市头桥医械小镇总体规划
规划单位: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
规划范围:北至育才路,西至文化路及三桥路,东至大同路及通达路东侧100米范围,南至夹江南路及江洲路,总规划面积为344.54公顷
规划年限:2020~2030年,近期:2020~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规划产业定位:以高端医材及高端医械智能制造为主导产业,适度发展电器线缆、金属制品等产业体系。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环评主要结论
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扬州市头桥医械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与相关规划基本协调,园区规划的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按本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情况
规划单位: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顾局
联系电话:0514-87268052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情况
环评单位: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5-69850810
邮箱:1475273090@qq.com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工作意见表详见附件。

附件: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扬州市头桥医械小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