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扬子伊士曼化工有限公司“新增危废库和润滑油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9/4
2020年9月3日,南京扬子伊士曼化工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新增危废库和润滑油库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南京扬子伊士曼化工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2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对实验室现场进行了实地查验,并根据“南京扬子伊士曼化工有限公司“新增危废库和润滑油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形成了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南京扬子伊士曼化工有限公司“新增危废库和润滑油库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8.5m2,总占地面积为148.5m2。危废库面积121.5m2,存储区划分为5个,最大储存量为115t;润滑油库面积27m2,最大存储量为3t。新建的危废库配套设置废气处理设施1套。项目不涉及产品生产,项目建成后,南京扬子伊士曼化工有限公司现有总产品及产能不发生变化。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年9月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新增危废库和润滑油库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12月1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属于该名录规定的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的行业类别,因此该项目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该项目运行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投资情况
该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6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4、验收范围
项目验收范围包括危废库和润滑油库的建设情况,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工程环评报告及批复,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该项目环保设施落实情况如下:
1、项目不产生污水。
2、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危废间的少量VOCs(主要含有非甲烷总烃),经废气管道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气体由1个15米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3、项目噪声主要是风机的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消声减震等。
4、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活性炭,将委托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1、废水
项目没有废水产生。
2、废气
根据2020年8月4日-8月5日废气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处理效率可以达到79%,满足环评报告中70%的处理要求,非甲烷总烃可以达到《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废气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风机,采取了消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范围为54-56dB(A),夜间监测值范围为44-46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小。
4、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活性炭,将委托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应按《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进行管理。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对外环境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不产生废水。废气污染物总量核实结果显示,项目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的规模、功能及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相比,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该项目执行了“环评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满足要求,建设单位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该项目无该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的不合格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同意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根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对照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做好污染防控工作。
验收工作组(详见附件会议签到表)
20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