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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南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有限公司 秦淮区明城墙内侧江宁路至张家衙段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6/1   
2020年5月28日,南京城南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秦淮区明城墙内侧江宁路至张家衙段地块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南京城南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2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查验,并根据“秦淮区明城墙内侧江宁路至张家衙段地块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形成了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2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通过环境整治、功能置换等措施将城墙根内侧塑造为文化休闲带,边营以南部分植入餐饮、娱乐、客栈为主要功能的商业。整治范围为江宁路至张家衙段的明城墙内侧,总长度约380米,道路及广场约9400平房米的室外景观,项目绿化面积约20000平方米。目前建筑和绿化已经建设完成,商家尚未入驻。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南京城南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委托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南京城南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有限公司秦淮区明城墙内侧江宁路至张家衙段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南京市秦淮区环境保护局(现南京秦淮生态环境局)于2011年4月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属于该名录规定的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的行业类别,因此该项目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该项目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投资情况
该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8000万元,环保投资345万元。
4、验收范围
项目验收范围包括江宁路至张家衙段的明城墙内侧的建筑及绿化工程,以及配套的环保工程。商业餐饮待商家另行办理环评及验收手续,所以本次验收不包括餐饮油烟净化设施的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工程环评报告及批复,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时一致,建设内容无调整和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该项目环保设施落实情况如下:
1、项目建成后,污水包括生活污水、餐饮废水,项目雨污分流管网已经建成,本项目建设了一个化粪池和6个隔油池,商业餐饮废水进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化粪池处理,经过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置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验收项目废气主要是商业餐饮油烟,商家入驻前另行环评及验收手续。
3、商家入驻前另行环评手续,要求空调室外机、油烟净化器、风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由市政卫生部门统一清运;餐饮泔水和隔油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待餐饮商家入驻前履行环评手续时一并办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1、废水
建设项目的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建设了一个化粪池和6个隔油池,商业餐饮废水进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化粪池处理,经过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根据验收水质监测结果,项目污水及雨水排口水质均满足要求。
2、废气
验收项目废气主要是商业餐饮油烟,商家入驻前另行环评及验收手续。
3、噪声
商家入驻前另行环评手续,要求空调室外机、油烟净化器、风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措施,目前其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由市政卫生部门统一清运;餐饮泔水和隔油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待餐饮商家入驻前履行环评手续时一并办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商家均未入驻,具体的污水排放量尚不能准确统计,预计不会超过环评总量。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的规模、功能及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相比,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该项目执行了“环评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该项目无该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的不合格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同意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验收工作组(详见附件会议签到表)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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