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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活性炭江苏有限公司 “年产600吨载醋酸锌活性炭、800吨酸改性活性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1/8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年产600吨载醋酸锌活性炭、800吨酸改性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以便广大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木林森活性炭江苏有限公司“年产600吨载醋酸锌活性炭、800吨酸改性活性炭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600吨载醋酸锌活性炭、800吨酸改性活性炭生产线及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方水路18号;
占地面积:利用现有厂区,不新征土地;
项目投资:约4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木林森活性炭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方水路18号;
联系电话:025-57056166
联系人: 王经理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103号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F6-122
联系电话:025-83592903;传真:025-83592903;
Email:175691882@qq.com;
联系人:吴工
四、环境评价工作程序及内容
工作程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可研报告――研究国家和江苏省及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根据环境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给出评价结论。
工作内容:调查、监测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并对本项目建设带来的各种影响作定性或定量的预测分析,提出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五、公众意见调查
网络链接:http://www.njgenyi.com/tongzhi.asp
公示期限为2019年01月08日至2019年01月21日。
公众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意见。

公参意见表见附件。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