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保护部公告,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间,我公司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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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扬州市开发区文汇东路249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扬州市东部片区供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态类)
建设地点:扬州市杭集镇、广陵产业园局部区域
建设单位: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验收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杭集镇、广陵产业园局部区域。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南起霍桥迎春河经大众路、杭集镇至文昌东路与沙湾路交汇处,敷设1条DN600-1200的球磨铸铁管供水管道,总管长13.8千米,日供水量为3.5万立方米。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验收项目于2008年6月19日,取得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文号:扬发改许发[2008]352号),并委托原扬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扬州扬城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东部片区供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年7月11日,取得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扬州扬城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东部片区供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扬环审批[2008]70号)。验收项目于2017年11月进入试投产阶段,从立项到运行调试期间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8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5%。
(四)验收范围
“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东部片区供水工程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规定的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单位申请并根据《市发改委关于调整东部片区供水工程核准决定书的通知》(扬发改许发[2010]417号)批复调整为:
(1)将原由扬霍路迎春河向北经大众港至董庄路的DN1200、DN800管线,改为自迎春河路沿龙泉路向北经大众港路后向东至董庄路,再沿大众港路向东过廖家沟后进入杭集镇。
(2)将原在杭集镇区域内,沿开发路向东经泰新公路至文昌东路后到沙湾路的管线,改为沿利民路、廖家沟路、兴隆路、伟业路、四通路、曙光路敷设DN600管道为5.0千米至文昌东路延伸段,再从曙光路与文昌东路延伸段交叉口分东、西方向敷设(向西敷设DN800管道约2.9千米至沙湾北路,向东敷设DN800管道约1.0千米至规划泰李新公路)。
调整后减少管道长度1.17千米,管道总长由14.97千米减少至13.8千米,工程总投资不变,仍为3894万元,日供水量为3.5万立方米。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施工期
(1)植被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
建设单位施工前制订详细施工方案,开挖过程中按要求釆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恢复植被的生长;开挖处进行了平整、恢复地貌,并进行植被恢复。
按要求处置弃渣土方,管线敷设及周边现场勘查未发现弃渣土方遗留;建立完善的作业规范和监督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无在施工范围外私自占地堆放施工机械或建筑材料;无施工区域以外的绿地采挖、破坏植被的相关群众投诉。
施工结束后,本项目的非永久性占地均进行绿地恢复或建设,已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高质量的绿地系统;多采用夹竹桃、紫叶李、海桐、卫矛、樟、池杉、银杏等乡土树种绿化。破坏的植被面积、生物量和净生产量都已得到项目建设者在项目周边地区进行的绿化补偿或异地绿化补偿。
(2)土壤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裸土均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侵蚀,无因施工造成的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供水管道沿线使用夹竹桃、紫叶李、海桐、卫矛、樟、池杉、银杏等乡土树种绿化,补救施工活动中人为破坏植被和地貌造成的土壤侵蚀。
(3)水土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土方被合理堆置,距下水道保持一定距离,建筑材料和未及时清运的弃方,均用蓬布严密遮盖;开挖的土方作为施工场地平整回填之用,弃土被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工程施工分期、分区进行,分为两个标段依序施工。开挖裸露面时,使用蓬布严密遮盖,完成敷设及检验合格后立刻回填并栽种绿植。
弃土临时堆放场地中,周边设置排水沟,对裸露表层进行清理、整地、植物恢复等,无雨季时的水土流失现象;堆土的边坡小,且压实,未被雨水冲刷造成流失。
(4)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未设临时驻地,无生活污水产生;修筑挡土墙和截水沟,防止水土流失入河流;施工阶段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进行合理处置,不会对底栖生物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5)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有统一的住宿休息区,建设单位制定有严格的施工制定,在施工人员临时住宿休息区及施工区均设有施工制度牌及宣传海报;施工过程未设临时驻地,无生活污水产生。
(6)废气防治措施
晴好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有环卫部门按时洒水,且建设单位也会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洒水防尘作业;开挖土方临时堆存处用绿色覆盖网进行覆盖。
施工时采用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措施;按计划及时对弃土进行处理,在装运过程中对运输残土的汽车釆取帆布覆盖车厢(保持车辆封闭式运输)和在非土质路面的运输路线上洒水的方法。装运车辆无超载,残土运输车沿途未发现污损场外道路,施工现场出口设置了洗车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设有专门的规章制度,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一般均选择在夜间运输。
(7)噪声与振动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均设围挡等临时声屏障,采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施工设备;通过监理资料及现场查访,夜间未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无扰民投诉。
(8)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扬州市市区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建筑垃圾及时清扫、分拣,尽量废物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及时清运,用于筑路或填埋低洼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在有防雨棚和防地表径流冲洗的临时垃圾池内,由环卫部门按时集中清运,纳入市政垃圾处理系统。
(二)运行期
本管道正常运行期间,由于采用密闭输送,沿线没有污染物排放。
四、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验收项目合计取土68867立方米,回填体积合计61820立方米,弃土体积合计7049立方米,弃土根据环评要求送至堆积场;开挖面积38363.2平方米,通过各种环保措施的落实,管线沿线原有的土地已经基本得到恢复,恢复率100%。植被恢复措施得到落实,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也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渐消除;工程施工虽然对生态敏感区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采取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影响较小;沿线植被得到及时恢复,植被长势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