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宁光子科技有限公司激光雷达光学系统项目阶段性(不含超声波清洗和真空镀膜工序)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2021年3月31日,江苏天宁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激光雷达光学系统项目阶段性(不含超声波清洗和真空镀膜工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通过自主验收。按照环境保护部公告,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江苏天宁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公司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激光雷达光学系统项目阶段性(不含超声波清洗和真空镀膜工序)”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体2期2号楼第4层
建设单位:江苏天宁光子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迈斯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8932352702
附件:
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