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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搬迁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2/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2021年2月21日,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召开了“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通过自主验收。按照环境保护部公告,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建设地点:扬州市食品产业园食品科技园B地块3号楼
建设单位: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蓝天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迈斯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80976230

附件: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意见